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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两大制造业创新载体评价体系对比研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16 浏览次数:502

中美两大制造业创新载体评价体系对比研究

美国制造业创新研究院和我国制造业创新中心是金融危机后,中美两国为提升本国制造业创新能力部署建设的两类新型产业创新载体。经过一段时间运行,两国分别建立了评价体系,对两类创新载体开展评估考核。我国评价制造业创新中心更加系统细致,主要包括创新中心资源、定位、功能和经营等方面的指标;美国的指标体系结构简单,重点考核创新研究院的组建、投资、技术项目和人才培训等四个方面情况。赛迪智库通过总结比较两个评价体系在指标设置、组织实施和结果运用等方面的特点,对未来我国创新载体的组织管理工作提出相关建议。

一、中美两大创新载体评价体系概况

美国评价体系概况。2012年,美国启动了“制造业-美国”计划,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国家制造业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创新研究院”)建设,创新研究院主要任务是要满足某一先进制造领域的研究开发、教育、供应链延伸、扶持中小企业、共用设施五大需求。各个创新研究院之间相互关联,组成国家制造业创新网络,旨在打通基础研究和产业化链条,解决基础研究和商业化之间“死亡之谷”的问题,提升美国制造业创新能力。目前,美国政府已经成立并正式运行14家创新研究院。

创新研究院由国防部、能源部和商务部发起和提供联邦资助,由先进制造国家计划办公室(AMNPO)负责对制造业创新网络的统一组织、管理、协调和评价考核。AMNPO在2015年8月和2016年2月分别发布了《创新研究院绩效指标指南: 国家制造业创新网络》[1](以下简称《指标指南》)和《制造业创新网络战略规划》[2],初步构建了创新研究院的评价框架和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包括4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和12个构成单位[3],分别映射“制造业-美国”计划的四个发展目标(具体见表1和表2),所有指标不设权重,只考察定量数据。评价活动由各创新研究院自行组织,再由AMNPO对评价结果进行汇总并对社会公布,频率为每年一次。自2017年起,该评价体系已经运行3年,评价结果体现在创新研究院的年度报告中。

[1] Guidance on Institute Performance Metrics-National Network for Manufacturing Innovation,August 2015,https://www.manufacturingusa.com/reports/guidance-institute-performance-metrics-national-network-manufacturing-innovation

[2] NATIonAL NETWORK FOR MANUFACTURING INNOVATION PROGRAM-STRATEGIC PLAN.,Febrary2016,https: / /www..manufacturingusa.com / sites/ prod /files/ docs/ resource /2015-NNMI-Strategic- Plan.pdf.

[3] Manufacturing USA Annual Report: Delivering Value for the Nation,September 2019,https://www.manufacturingusa.com/reports


我国评价指标体系概况。2016年,我国启动了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建设工程,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组织实施和提供财政资助,旨在面向行业重大共性需求,加速科研成果转移扩散和商业化应用,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水平制造业协同创新体系。目前,我国已经建成13家创新中心。

2018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考核评估办法(暂行)》(以下简称《考评办法》),规定对已建成运行满1年的创新中心,每年进行考核,每3年进行评估。《考评办法》明确了评价的指标体系,包括7个一级指标和13个二级指标,每个二级指标下设有权重和指标说明,阐明了各项指标的评分标准(具体参见表3)。自2019年起,《考评办法》已正式实施满一年。



二、中美评价体系对比

在评价体系内容上,美国仅注重结果导向,我国兼顾过程管理。美国的评价体系注重结果导向,评价内容与“制造业-美国”计划的四大目标直接挂钩,以产出结果衡量建设效果。例如,运用“活跃研究和发展项目的数量和价值”和“各财年主要项目技术目标完成率”两个二级指标,说明“科技进步”的产出情况,直接对应“提升美国制造业竞争力”和“促进创新技术向规模化、经济和高绩效的本土制造业能力转化”两大目标的完成进度。相比之下,我国的评价内容更加细致务实、全面系统,兼顾考察建设效果和过程管理,考察创新中心设定目标的完成程度、创新资源集聚情况、核心定位的完成情况、协同化、市场化和产业化水平以及可持续发展状况,不仅衡量创新中心的建设和运营状态,还衡量创新中心对制造业创新发挥的能效。

在评价工作实施上,美国只是一般意义的指导性工作,我国的评价体系和规则更加正式规范。美国除了基于创新研究院自评结果的官方评价,还包括第三方机构受委托开展的独立评价,例如2016年,国防部委托德勤咨询公司对其资助的7家创新研究院进行评价并发布报告。我国的评价工作不仅具有指导创新中心建设的意义,更是一项严格遵循《考评办法》实施的政府行为,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发起,指定第三方机构具体落实,评价流程包括拟定考核方案、提交考评报告、组织专家开展考评和打分等规范性动作。这种实施方式是政府部门组织的审计式“硬”考核,评价活动唯一且具有很强的权威性。

在评价结果运用上,美国倾向统计观察,我国还重视建设指导。美国评价结果的运用并不对各创新研究院的建设产生直接影响,跟踪观察的意味更浓。具体来看,评价结果主要运用在三个方面,一是用于向美国国会等政府部门说明“制造业-美国”计划的建设情况;二是作为全国各创新研究院之间研讨合作和管理改进的基础材料;三是向公众公开,用于第三方机构、学术机构或个人对创新研究院的探究和了解。而我国的评价结果不仅能做到定量和定性的统计分析,而且直接作用于创新中心建设和运行,评价结果由第三方评价机构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评价结果,对各创新中心实施奖励或整改,确保创新中心建设和运行符合国家战略预期。

三、对我国创新载体管理评价的几点思考

畅通信息渠道。着力提升三类信息渠道的畅通程度,一是搭建信息资源平台,构建政府部门、各创新载体和相关机构之间的信息双向交流渠道。二是组织创新载体之间的信息交流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工作会和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分享经验、提出问题,以便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掌握创新载体运行的实时动向。三是建立与第三方咨询机构、学术团队和行业专家之间的信息联络制度,充分吸纳来自外部的评价结果和建设意见。

提升监测水准。采取有效措施,把评价工作的侧重点从事后评价转向过程监测。一方面,加强对数据获取的规范性指导,引导创新载体形成定期的评价数据搜集、存储和维护机制,为政府部门及时获取监测数据创造条件。另一方面,建立长效化的跟踪调查机制,针对创新载体形成定期走访、信息动态收集汇总、调研结果报送和反馈等常态化的工作制度。

完善诊断机制。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广泛借助专家、第三方研究机构等“外脑”,构建更专业的评价诊断机制。一是建立理论模型,为创新载体的评价诊断提供理论指导。二是优化诊断方法,建立数据获取分析、比对研究、政府投资评价等体系化的分析工具集合,提升评价诊断活动的规范性。三是完善评价指标体系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创新载体发展的不同阶段及时调整和修订评价指标,对于达到平稳运行状态的已建创新载体,把评价重点向产出倾斜。

优化指导能力。绩效评价的目的是规范创新载体的后续建设,必须持续提升基于评价结果的业务指导能力。一方面,完善和细化相关配套措施,为创新载体的技术路线制定、资源管理、可持续发展等提供建设指导和资源支持。另一方面,推动相关机构提升研究能力,针对创新载体运行过程中的共性问题,深入研究并提出解决路径;针对特定创新载体的个性化需求,有能力提供相应的定制化服务和协助。(赛迪智库:郭英 宋亮 何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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